安府办字〔2021〕104号
武功山管委会,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有关单位:
《安福县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》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2021年12月27日
安福县河道保洁工作实施方案
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,建立完善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,保障河道清洁畅通,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,促进城乡环境美化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根据省、市河湖长制工作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,按照“水清、河畅、岸绿、景美”的总体要求,全面落实河道保洁属地管理责任,建立健全“政府主导、部门协作、市场运作、群众参与”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,促进河道保洁常态化、规范化,加快改善全县城乡河道生态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,以良好的河岸生态助力乡村振兴发展。
(二)工作目标
加强城乡垃圾源头控制,加大垃圾资源化利用、无害化处理力度;结合城乡环境整治工作,建立河道保洁工作责任体系,加强河道垃圾的清理打捞,实现河道“水面无漂浮物、河中无障碍物、河岸无垃圾”的“三无”保洁目标。
二、主要任务
(一)保洁范围
河道保洁范围,包括河流、水库以及水渠、水塘等水体及岸线。
(二)工作内容
1.日常保洁。加强河道巡查,做好河道水域垃圾、漂浮物(包括水葫芦)等日常清理,全县主要河流、重要干支流、敏感水域做到日产日清;做好河道沿岸保洁,清理岸线周边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堆积物等;加强船舶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处理。
2.突发保洁。河道水域内发现病死动物及其产品,县城管局或属地乡镇应按管辖范围,立即组织打捞并通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无害化处理;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,应立即妥善处置并向县生态环境局报告;水葫芦等突发暴发应在乡镇交界处或拦河坝处组织人员拦截打捞;山洪、暴雨过后3日内,应及时组织专门力量清理河道中的垃圾、杂草、障碍物等,确保河道畅通和河面、岸线的干净整洁。
(三)工作职责
1.各乡镇人民政府: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乡镇人民政府是属地河道保洁责任单位,全面负责辖区内河道保洁工作,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要内容,建立和完善河道水域岸线常态保洁机制,定期组织开展清河专项行动;监督本辖区内水电站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河道保洁工作。河道两岸分属两个乡镇管辖的,河道保洁工作以河道河槽中心线为界分别由两个乡镇负责。
2.县水利局(县河长办):负责将河道水域及岸线保洁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工作重要内容,强化督查、协调、考核和宣传,依法查处向河道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。
3.县河湖灌溉服务中心:负责所管辖水库的日常保洁。
4.县城管局:负责将泸水县城段(泸水河大桥至泸水江景钢坝,含湿地公园水域)纳入城乡环卫第三方治理,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做好水域及岸线日常保洁;负责监督第三方保洁公司做好城区河道范围内岸上垃圾清理,确保垃圾不入河。
5.县农业农村局:负责将河道环境卫生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;负责加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,指导养殖户建设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,依法打击随意丢弃死亡畜禽违法行为。
6.县生态环境局:负责生产企业及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,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。
7.县卫健委:负责河道水域卫生健康、防疫监管工作。
8.县交通运输局:负责船舶污染河道、水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,依法打击船舶乱丢垃圾、乱倒油污的行为。
9.县财政局:负责统筹安排有关资金,保障河道水库保洁工作经费。
10.团县委:负责发动志愿者或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河道水库巡护及保洁,并开展相关宣传工作。
11.水电站等其他经营单位:负责管辖范围内(含库区、拦河坝等)河道水域岸线垃圾清理打捞和日常保洁,建立长效管护机制,严禁开闸直接向下游泄排垃圾及水葫芦等漂浮物(汛期泄洪除外)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强化组织领导。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领导,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河湖长制工作,明确责任领导、责任人及责任区域,压实河道保洁工作责任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河道巡查员、专管员、保洁员队伍,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设立河道保洁员公益性岗位,推动解决河湖管理保护“最后一公里”。要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,配备相关救生设备,强化安全教育,确保河道保洁作业安全。
(二)强化资金保障。河道保洁经费由县、乡财政及有关部门共同筹集,县政财负责筹集河道保洁经费并列入县级财政预算,每年安排各乡镇河道日常保洁补助资金各5万元,建立河道保洁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;对突发保洁任务重的乡镇,由县财政在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中适当倾斜。
(三)强化监督检查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突出源头防控、过程管控、全程监控,加大河道保洁综合监督执法力度,依法查处乱堆乱建乱弃行为;要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的督查检查,及时发现、交办存在的问题,推动督查检查和工作调度常态化,并将河道保洁工作纳入河湖长制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检查和年度考核工作内容。
(四)强化宣传引导。各乡镇、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、丰富宣传载体,加强与公众互动,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宣传,提高群众对河道水域保洁的责任意识、参与意识,大力倡导群众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;要突出示范带动效应,大力开展民间河湖长、“河小青”等河湖巡护志愿服务活动,壮大志愿者队伍,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