月嫂法定假日能不能拿三倍工资?有法律依据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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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4-09-16 21:02

月嫂法定假日能不能拿三倍工资?有法律依据吗?

2017-09-28 00:00

即将上线!

十月一日又是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啦!这个法定假日期间,家政服务13825404095有工作单位的人,这3天假期是“带薪休假”的,如果加班,要3倍工资。可是,咱做阿姨这些姐妹们,有这个权利吗?

能否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双倍或者3倍工资这个,首先要履清这几个法律问题:

第一,家政服务人员们到底有没有自己的“单位”?如果有,到底是中介公司,还是雇主的家庭?

解答:家政服务人员如果是自己和雇主签订的合同,就不存在劳务关系,是平等的民事服务关系,如果是经过家政中介公司,和中介公司签约,那么,服务员就是家政公司员工。若没和家政公司签劳动合同,就不是家政公司员工。

第二,家政服务人员签署的是《劳动合同》吗?如果不是,能按照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对待吗?

解答:不是劳动劳动合同,是家政服务合同,不存在任何劳务关系。不能按劳动合同的纠纷来解决。

第三,家政人员在雇主家受伤了,或者被第三方人员至伤,谁来负责赔偿?

解答:如果在雇主家被伤害或者在雇主家被第三方侵害,责任在雇主。雇主再追索第三方赔偿。

第四,国家法律有没规定家政服务人员在节假日可以领取双倍工资?

国家现有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,因此只能通过家庭雇主和保姆双方事先约定执行。也就是说,在法定休假日,雇主没有安排阿姨休假的,家庭保姆根据《劳动法》向雇主索要3倍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。

根据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513号),劳动者每年有11天的法定休假日。根据《劳动法》第四十四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,须依照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但根据《劳动法》第二条规定,其适用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(以下统称用人单位)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。

也就是说,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必须支付3倍工资的规定,实际上是不包括4类人员的,他们分别是公务员、农业劳动者、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。

保姆和雇主之间的关系是属于劳务关系,不是劳动关系,应依照《民法》调整而不适用《劳动法》。

因此,法定休假日保姆能不能休假,能休息多长时间,只能是雇主和保姆要么事先约定好,要么双方协商解决。

为此,北京市工商局曾经出台《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》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,“建议”在遇到国家法定假日不能合理安排保姆休息时,雇主给予其日平均工资两倍的加班补助。但是,这个只是“建议”,并没有强制力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今日留言回复

今天有读者留言,她的月嫂姐妹抱着新生儿不小心滑倒撞墙的,两人都受伤。

想了解家庭服务险知识的,回复如下:

家庭服务险的综合保障

(以上部分省略,这是节选)

(二)家庭意外险保障范围

涵盖家政人员自身人身伤害、医疗费用、误工费损失,家政人员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,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、诉讼费用;

(三)赔偿项目

1、死亡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;

2、残疾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;

3、无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赔偿金;

4、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误工费用;

5、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害及医疗费用;

6、因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者财产损失及相关费用;

7、仲裁、诉讼产生的合理法律费用。

三、保险责任及除外责任

(一)雇主责任保险

1、在保险期间内,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其雇佣期间因下列情形所致伤、残或死亡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)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,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:

(一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;

(二)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,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;

(三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;

(四)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;

(五)因工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;

(六)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;

(七)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;

(八)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、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;

(九)原在军队服役,因战、因公负伤致残,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,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;

(十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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